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 中共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深度融合的工作细则

中共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深度融合的工作细则

2018年05月21日 09:51:06 访问量:1031

中共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深度融合的工作细则

                       

为了有效落实临洮县委关于党组织“三维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推动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特制订此工作细则。

一、关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三风”建设、精神文明及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细则

1.学校党总支负总责,在每年度制订的工作计划中要体现对相关工作的设计部署。要重视全体党员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要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宣传到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要坚持“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2.学校工会、团委、妇联及各个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督促落实县教体局及教体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针对上年度教职工个人、各行政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的问题清单,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解决问题。

3.建立校长负责、党组织督导、分管校长主管、群团组织参与的家庭和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例如成立班级、年级、学校层面的家长联合会;实行每周一次家长驻校全程督查教育教学制;建立全校师生和家长参与的德育教育微信平台。

4.开学期间坚持每两周一次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双周星期五行政例会后召开),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审议。对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三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以党总支委员扩大会议的形式,对各支部工作指导、研究、总结。

5.每学期结束时,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总支委员按照自己分管的主要工作向全体教职工述职。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全面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意见、建议,对学校各项制度进行修订。

6.高度关注校园网、校园广播、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校园各环境区域、校门口LED显示屏、教室及楼道文化专栏等舆论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正能量,创建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各阵地管理分工及相关要求:办公室——校园网(及时更新、维护)、QQ工作群(全员实名制,严肃群规)、微信工作群(全员实名制,严肃群规)、校门口LED显示屏(除各项通知以外,党建宣传内容每周至少一条,每周更新一次);政教处——校园广播(歌曲及音乐内容常换常新、广播内容健康向上并贴近学生生活);办公室、政教处——校园各环境区域宣传栏(每月更新或按需要分区域及时更新);政教处——教室及楼道文化专栏(阶段性更新)。

7.学校办公室在校园内网上设立“党建工作”专栏,把上级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拟公开的)保存在“党建文件”文件夹;把上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保存在“总结计划”文件夹;把上年度教职工个人、各行政职能部门和工作团队、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的问题清单等保存在“问题清单”文件夹;把年度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及相关理论文章、文件保存在“理论学习”文件夹(每月初按照计划在QQ群里转发学习内容),创新设计其它文件夹。

8.对全体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党总支要做出年度计划。全体党员在完成全体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完成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人人都要书写政治学习笔记。对全员政治学习笔记由各党支部负责每季度检查一次(与党员积分台账核对同时进行)。

9.把党员教师(职工)“三岗联创”(责任岗、示范岗、先锋岗)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过程之中。积极倡导和鼓励党员教师(职工)勇于承担工作任务、敢于争创先锋模范。要把党员教师(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较大比例的加入到年度党员积分评议结果之中(详见“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细则”)。

10.在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出现不良表现的的党员教师(职工),年度党员积分评议结果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不得评为“合格”。在党员积分年终汇总并确定评议结果时,要严肃把握党员教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三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细则

各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并核对好本支部的《党员积分管理台账》、《主题党日活动台账》,每月核对汇总一次。每位党员要保存好《党员积分管理手册》,参加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时,在支部书记(或委员)主持下如实核对并填写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各支部的“台账”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向学校办公室汇报一次。党员积分每半年(每学期末)由学校办公室汇总核算一次,并在党建QQ群中公示。

(一)为了使党员“三岗联创” (责任岗、模范岗、先锋岗)与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更加有力的结合,党员积分在“党员积分管理手册”所列项目的基础上,拟对“奖励分”的内容给予补充,具体细则如下:

1.党员教师在学校组织的赛课活动中获得年度冠军、月冠军、周冠军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在学校组织的教学经验交流会中获得一等、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在学校组织的三笔字等教学技能活动中获得一等、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此项由教研室统计(每次活动结束后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2.党员教师在教学业绩评比方面:

1)每学期在全县统考(或学校认定性考试)科目中单科平均成绩名列年级同科第一名加2分,名列全县同科第一名加3分,名列全市同科第一名加4分,名列全市同科第二名加3分;

2)每年度在高考中单科平均成绩名列全县同科第一名加5分,名列全市同科第一名加6分,名列全市同科第二名加5分,此项由教务处统计(每学期统计一次汇总报办公室)。

3.党员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学期结束前,由政教处提供全体班主任工作考评结果。分年级排名:位于前3名的加3分;位于前6名的加2分;其余名次的加1分。此项由政教处统计(每学期统计一次汇总报办公室)。

4.党员教师(职工)获得学校级和教体局级、县(局)级、市(厅)级、省(部)级、国家级奖励的(经过学校推荐上报获得),依次分别奖励235101520分。若奖励区分等次时,一等奖励分如前,其它等次的奖励分依次按20%递减。因同一事项表彰的按照最高级计算(不累加)。此项由办公室统计(每学期统计一次)。

5.学校外排参加校外有关教育教学、党建活动中,个人获得活动最高奖励的,教体局级加0.5分、县(局)级加1分、市(厅)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其中属于现场赛课比赛获奖的,获得教体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获得县(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得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5分、3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分、8分、5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随时登记)。

6.学校外排参加校外有关文体等(由教职工个人或团队完成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最高荣誉奖励时,代表队成员中的党员每人均:县(局)级加1分、市(厅)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随时登记)。

7.凡义务(不计工作量、无岗位报酬)全学期担任学校某项工作负责人并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学期加1分。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完成行政工作的同时全学期兼任并顺利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每学期加1分。学校行政领导又兼任2个及其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例如兼任“教研组+年级”分管领导、兼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的,每学期加1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每学期统计一次)。

8.在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的面向全体教职工或某年级教职工的各类活动中,按通知要求积极参与者加0.5分。此项由组织部门统计(每次活动结束后统计汇总报办公室)。

9.各行政处室工作的没有担任教学任务的教职工,每年底在进行年终考核期间,由对应处室主任(按照优秀比例)推荐全年度“优秀工作人员”。被推荐者为党员的,在奖励加分项中加2分。 

10.鼓励全体党员在校内“临洮二中党总支”QQ群中以“树立好形象、传播正能量”为主题上传党员教师(职工)参与的各类党建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爱岗敬业和模范遵规守纪方面的突出表现行为相关场景照片和文字资料(包括辅导学生、帮扶学困(贫困)生、家校联合、教育教学比赛、集体备课、业务交流发言、研究教育教学方法、帮培青年教师成长、积极组织文体活动等),积极宣传共产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先锋模范行为。每学期对此项宣传进行一次统计评选,被评为优秀宣传员的,在奖励加分项中加1分。此项由办公室负责(每学期末统计公布一次)。

11.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党员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排名中:排名位于前5名的奖励加分5分、610名奖励加分4分、1020名奖励加分3分、2035名奖励加分1分;党员在非专业技术人员排名中:位于前2名奖励加分5分、35名奖励加分3分、68名奖励加分1分;此项由办公室统计(每年终统计一次)。

12.“奖励分”全年累计最高积分为20分。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党员,按照20分计入总积分。

(二)为使党员年终积分评议结果更充分的体现党员教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三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在年终合计党员积分并确定评议结果时:

1.年终评议党员时,分支部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中“优秀”的占比按照上级党委文件执行。评议分按照《党员积分管理手册》第33页第九条规定办法计入总积分。

2.按照全年度党员积分总分排名,依次确定年终党员评议结论。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1)在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的;

2)参加一切校外活动过程中的言行影响了学校声誉及形象的;

3)在公共场合或任何公共(网络)媒体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传播负能量的;

4)无特殊理由拒绝接受工作任务的;

5)因处理个人矛盾方式不当,在工作环境即工作团队中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每学期(无论任何原因)未上班累计在30天以上的。

7)在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出现不良表现的党员教职工,年度党员积分评议结果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不得评为“合格”。此项由总支委员扩大(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审议决定。

三、党建工作的各项会议、活动与学校行政及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工作细则

1.学校党建工作的各项会议、活动主要由学校党总支统一安排部署,在职的五个党支部要在认真落实统一安排部署的前提下,创新性开展工作。离退休党支部主要以自己学习、支部自行安排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党建活动,办公室负责传达必要的通知或会议并按月统计离退休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2.学校总支委员会议,原则上在开学期间的每双周星期五上午行政例会结束后进行,必要时(包括寒暑假期间)临时进行。每月一次的,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集中学习、缴纳党费。原则上定于每月下旬的某星期三结合教研组业务学习进行(特殊情况临时安排)。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要以“主题党日+”的理念以多种形式开展(例如:+党课、+教育教学专题活动、+宣讲培训、+集体谈心谈话、+民主讨论议事、+文体活动、+参观学习、+志愿服务、+ 评议考核……)。同时把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集中学习、缴纳党费以及主题党日活动等,在时间安排上尽量有机结合,同期进行。

3.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党员大会、党课教育,原则上要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安排的教职工大会相结合,总支委员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向全校党员(或教职工)进行党课宣讲。各支部也可以自行设计开展党课教育。

4.每年底一次的学校领导班子民生活会(总支委员述职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委员述职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述职、党员积分年度结算),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安排进行。

5.每月初党总支委员会对本月党建活动的内容、形式等作出安排部署,在QQ群里尽早通知,周计划里具体安排落实。

四、党员干部与教职工谈心谈话工作细则

1.党员教职工要与其他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相互交流。在日常交流中党员教职工有义务把了解到的有必要反应给有关领导或部门的信息及时主动反应。

2.担任领导工作(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主任、党支部委员、党总支委员、学校行政领导)的党员干部,要与对应工作团队的全体教职工之间保持经常性的交流谈心,要倾听意见建议、了解关心教职工生活。并且把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有关领导或部门。要充分利用听(评)课、周例会、阶段性工作(包括业务、党建)会议等,加强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且就份内工作给予及时指导。

3.分管领导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分管年级、教研组的全面工作状况,及时与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教师进行谈话,或者给予帮助指导、或者给予批评问责。每周星期五上午行政例会上,汇报反映相关情况。

4.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分管领域的全面工作状况,及时与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教师(职工)或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或者给予帮助指导、或者给予批评问责。每周星期五上午行政例会上,汇报反映相关情况。

5.总支委员、各支部委员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分管范围的全体党员工作状况,及时与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党员教师(职工)进行谈心谈话,或者给予帮助指导、或者给予批评问责。在总支委员(扩大)会议上汇报反映相关情况。

6.对在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校“三风”建设等方面出现明显问题的教职工,学校校长或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必要时提请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给予党员教职工党纪处分,或提请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7.学校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校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与全体教职工之间的谈心谈话,以个人谈心、工作团队集体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每年至少与全体教职工谈心谈话一轮(次)。

8.通过各类谈心交流了解到在生活方面遇到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党总支 、学校工会或学校有关行政部门要给予积极帮助。

9.通过各类谈心交流了解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议及时审议,然后转达到学校各层级有关行政部门采纳落实。

 

 

           中共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85

编辑:杨建峰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甘肃省临洮县第二中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